所谓品牌的老龄化,具体表现为:品牌对消费者的新鲜感逐渐从强到弱、品牌对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影响力逐渐从强到弱、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忠诚度逐渐从强到弱。品牌老龄化的本质其实就在于品牌的核心利益诉求点与目标消费者需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那么对于这种现状,我们要解决的办法还是要从消费者层面着手,地板企业应该针对消费者需求的改变出发,做出系统的研究和分析,找出消费者新的需求特征和变化趋势,从而在产品的创新过程中加以主动的迎合,然后争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产品是一个品牌的载体,品牌缔造的过程就是核心产品的销量不断做大,如果一个企业核心产品的销量能够占到企业总销量的60%以上,那么它就是非常成功的。因此让这些单品成为贴近消费者核心是化解品牌老龄化的关键点。老产品的创新理论上容易,实际操作起来却很困难。因此,不断开发新产品成为化解品牌老化主要方法之一。不过对于新产品的开发,地板企业主要应该遵循“三不”的原则:不盲目、不过度、不放弃。而现在对于很多地板企业来说,如今要面对的主要消费群体主要是80后、90后,他们的行为、语言、生活方式、社交方式都与60、70后的消费者有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地板企业在实际的营销过程中,也要注意在品牌信形象、传播语言、推广方式以及渠道选择上都要做出较大的调整。
综上,地板企业要化解品牌老龄化,其实就是要把新一代消费者的爱好作为自己的主战场,用他们喜欢的方式去革新,这样不断取得新一代消费者的认可认同,品牌才不会老去,才能真正做到永葆活力。
部分地板企业在产销上陷入误区
在发展了近三十年的地板市场上,许多地板企业都认为:只有取得较大生产规模,才能降低单位成本,凭借规模效益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因此,近十年来我们看到了轰轰烈烈的扩能大潮,企业为欲取得所谓的龙头地位而你追我赶。于是,在这种经营理念指导下,脱离实际的过量供应冲击市场,竞争的唯一结果就是价格脱离价值,让企业陷入亏损的泥潭。
除此以外,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部分地板企业也同样陷入了误区之中。许多企业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服从经济,市场有什么要求,企业就怎样去做;同时,在充分竞争下,产品由市场定价,企业话语权越来越弱。乍一看,这种认知似乎非常符合市场规律,是尊重市场的典型表现。实际上,细究之下这种认知绝对有失偏颇。
地板企业需用理性思维制定发展战略
对于以上两点误区,地板企业需要刷新自身的经验理念,切勿用脱离实际的观念来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现在,很多企业希望装置负荷高一些,可以多分摊部分固定费用。若从管理会计学角度分析,这是没有问题的。构成产品制造成本的,除了原辅材料、水电汽等可变费用,是与产量没有关系的;另外就是诸如工资及附加、设备厂房折旧等规定费用。在固定费用总额不变的条件下,产量越高分摊到单位产品的固定费用就越少。地板企业为摊薄固定费用而竭力提高负荷率,却忽略了过剩产品竞相压价带来的价格损失。或许,后者比前者的损失更大。
对于市场经济这一问题,企业还需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其实,在市场经济中,决定产品价格的因素有两个:一是产品内在价值即制造成本,二是供需关系。在当前供应严重过剩背景下,决定产品价格的往往是后者。显然,地板企业要想改变低效率运行局面,必须改善供需关系,实行总量控制;企业如欲改善经营状况,就不能对产量随心所欲。可见,企业不仅要明白市场定价,还要熟稔供需关系,否则就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自入陷阱而不察,注定要吃亏。
因此,在经济社会里,地板企业想要明确产销关系,还需对市场经济做足充分了解。在市场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当下,地板企业对于市场多一分了解,也就是为市场争夺战多谋一分胜算。
方案一:转移
由于受到宏观大环境不景气的严重影响,地板业经营者需要随时关注产品的市场状态,并紧密结合自身的人力、财力、物力、生产能力、供应能力、销售能力,做好形势分析研判,一旦发现行业整体利润无法提升,而且长期销量下滑,自身又找不到更好的发展方法时,不妨趁着经营状况尚好,寻找规模较大的企业前来收购,在员工、供应商和消费者毫无感知的情况下迅速变现资产,实现全身而退。收购行为一般都发生在企业经营良好的时候,被收购企业普遍都能够卖到较好的价位。因此,这是地板企业在衰退期经营乏力时最好的选择。
方案二:清算
地板企业在错过收购时机后,要尽早选择清算策略。清算策略一般在地板企业确实看不到任何发展希望,而且在全部资产变现后,不仅能够偿还债务,还有剩余。虽然清算对地板企业董事会经营能力形象影响不大好,但由于其无损于合作伙伴和员工,一般不会产生过多的不良连锁反应,而且还能够为经营者以后东山再起奠定重合同守信用的形象。因此,清算也不失为濒临倒闭的地板企业撤离市场的重要方法。
方案三:放弃
如果地板企业在各种自我解救办法都失灵后,面临资不抵债的局面时,唯一的一条道路就是选择放弃。但在实施放弃策略时,仍然得为以后的发展留下退路,不应该选择一跑了之。如果确实无法全面及时地偿还债务,地板企业主不妨主动通过司法途径选择破产,由司法机关介入,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不善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尽量给员工、供应商、渠道商、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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